Saturday, December 13, 2008

祖先留下的消費券

前天晚上,爸要我載伯父回去參加宗親會的會議並且領錢,對當司機這種事,老實說,我超級沒興趣,更何況要一大早出門趕九點的會,搞啥,為了一點錢,做人要這麼辛苦嗎?鄉下那些親戚們我認識的又不多,見到面如果叫不出來多尷尬啊。

一早爸又改變主意要自己回去蓋印章,就這樣,我一天內往返累積了近四百公里里程。


話說回來,這次的會議還滿新鮮的,從來不知道祭祀公會開會是這麼有模有樣,從報到領資料到會議的過程,樣樣照著步驟來。

今天主要是回去領錢的。表叔們說,祖先曾有一片地,當時承租出去後,因年代久遠,部分承租人後代不再繳付租金或租金太少、管理不易等種種因素,每年光地價稅就一大筆支出,年初時大家開會決議將土地買掉,今天就是回來領取賣地所得的。

在報到處的旁邊,祭祀公會的總務做了大大的一張祖譜表,紀錄了每家每戶所分得金額的比例。祖譜好像是從第十五世祖先(地主)到第二十一世的名字。

看這些名字算是一大消遣吧,很多奇怪的字,很多奇怪的名,讓你很好奇當時的人是在怎樣的情況下替孩子取出這樣的名,例如:來騙、六四、六七,怪吧?!另外還有一些一看就覺得是文人家庭的名字:文章、文筆、心思、心懷之類的。

跟錢有關的事務一定就會有對金額不滿的人,今天自然也出現了一位異議人士。這位親戚因為認為宗親會將祖先的財產賤價出售,因而打算提告(似乎之前告輸,但仍不屈不撓。)今天他不但一直用單眼相機紀錄出席人數、會議過程,還出動了錄音機、請來了攝影師,會議進行中也不斷中斷會議上台發表意見,滿有意思的。更有意思的是,最後他還是坐下來吃了午餐,也領了自己的那一份錢。

雖然不太了解祖先的土地是怎樣一回事,但是從會議中所理解到的,我想,把土地賣掉應該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吧!雖然價格不高,但考量到土地所在位置、土地價格、現實經濟環境、以及當年的承租人多半已在地生根,世代居住在承租地附近,將土地以他們能承擔的較低價格優先轉讓,算是很公道的方式,何必那麼在意賣出價格呢?更何況今天就有350位後代子孫要分產,再拖下去,你們這些老頭過世,是不是又有更多人來分錢,大家分到的就更少了,這位不知哪裡的遠遠遠房親戚,你就饒了大家吧!

4 comments:

  1. 350人? 你家真是大家族啊?!!! 好厲害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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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哇係台灣郎啊~~
    村子裡一半以上都是親戚吧

    那350個都不知道是哪裏冒出來的
    我認識的可能不到20人吧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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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選舉要到了哦~不然辨什麼宗親會啊?~村子一半都是親戚!驚!~那等你嫁人不就要席開百桌以上~噗~真難想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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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ㄟ 不是寫了
    要領賣地後個人分得的錢嗎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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